
安全责任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大家知道责任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责任书1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重大风险的监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应急救缓和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海南(潭牛)文昌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与所属各场(厂)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事故控制指标
1、 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 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 食堂要做好保鲜、保洁、防毒、消毒工作,加强食物入口管理,杜绝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
4、 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3人次,本单位生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应和相关管理人员共同自觉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力,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3、 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本单位与各管理人员工作和重要考核内容,实施安全工作考核并且奖惩分明。
4、 在工作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审议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并进行安全生产规划的具体实施。
5、 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情况,及时监督落实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解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 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与设备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维修处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更新工作。
7、 向股份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应进行专题汇报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8、 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今后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未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 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0、及时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方案审查与实施,保证建设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进行。
11、进行本单位重大危源应急预案编制,组织预案救灾演练,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12、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使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更加科学有效。
三、安全事故控制
1、 必须组织本单位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管理,避免安
全事故的发生。
2、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
期间撤离职守。
3、 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护好事故现场,按“四不
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肃查处事故责任。
4、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支持配合事故抢救,提供便利条件并保持正常生产。
四、安全工作报告与考核
1、 每月股份公司组织的生产分析会,各场(厂)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汇报内容;每季度
最后一个月25日前上报本单位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应包括附件中内容);年底12月25日前上报本单位领导签名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内容为:
① 领导职责履行情况;
② 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③ 对事故隐患或事故的处理情况;
④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⑤ 经验介绍和建议。
2、 股份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办公室将根据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状况和安全生产履职报
告汇报内容进行实绩考评,做为年终对单位负责人的考核依据。
3、 对于单位负责人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股份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股份公
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采取行政处罚及经济处罚,对于达到刑事诉讼条件的另有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 本责任书自取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期为20xx年7月9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海南xx股份有限公司 各场(厂)
授权代表: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0xx年七月八日
安全责任书2为了加强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岗位负责人与本岗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本责任书自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具体条款如下: 岗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
1、 各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公司、车间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主动搞好安全生产。
2、 接受公司和车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公司和车间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定出整改时间、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消除安全、消防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和车间。对整改不及时而引发事故者,按公司和车间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3、 加强所使用设备、安全消防设施等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安全完好运行。做好设备安全维护,严格执行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4、 接受公司和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接受安全教育率10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生产、效益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违背国家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杜绝违章作业。
6、 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采取必要的 ……此处隐藏11920个字……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6、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7、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8、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9、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0、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11、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12、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13、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14、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15、为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来蓄意污染食品,从而对人们造成伤害(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质或者是常规不检测的物质),按本公司《食品防护计划》执行。
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司法认定
非渎职型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罪与非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还有有待立法增设的运输、储存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的罪与非罪。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有人指出,本罪是危险犯,故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就构成本罪,而如果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则不能构成本罪。⑴实际上,不仅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可以引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的罪与非罪的问题,而且根据《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也应注意区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的罪与非罪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由于“不能构成本罪”意味着根本就不成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故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阶段形态问题便无从谈起。但如果刑法理论和刑法立法都承认危险犯的未完成形态,则我们可以讨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问题。
而对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有人指出,本罪是行为犯,即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性原料的,或者明知是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性原料的食品而进行销售的,就构成本罪,不必考虑行为人的上述行为是否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危险或实际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认定本罪应当考虑《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即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上述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⑵在我们看来,运用刑法典第13条“但书”来注意区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的罪与非罪问题,是当然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普遍接受为抽象危险犯,即只要行为人将构成要件的行为实施完毕,就可推定法益危险当然形成,亦即构成要件行为的实施完毕便意味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为抽象危险犯的成立。
那么,当构成要件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便意味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成立。也就是说,构成要件行为即生产、销售行为是否实施完毕便引起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罪与非罪。但同样是,如果刑法理论和刑法立法都承认危险犯的未完成形态,则我们可以讨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问题。
至于有待立法增设的运输、储存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当我们将其设置为数额犯时,则意味着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将引起着运输、储存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的罪与非罪问题。当然,刑法典第13条的“但书”规定,也是我们在认定运输、储存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的罪与非罪时应坚持的一个基本法律依据。
安全责任书15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单位(章):
部门:xxxx
负责人(签):xxxx
责任人(签):xxx
xxx年xx 月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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